隐匿婚内财产的情形有:
1、银行存款大量蒸发,可能是对方转移资产、其他账户、父母、兄弟姐妹、情人,要注意;
2、以别人的名义购买财产,但是实际财产的所有者。离婚后,把财产转让给自己的名字;
3、隐藏股票交易信息。不向对方披露股东代码或资本号,或证券公司。或者在股票市场上出售股票后,套现,取出后转移或隐藏。这种情况应及时沟通,注意股票信息;
4、隐藏公司股份。在中国,股东的隐名行为是合法的。因此,如果夫妻是公司股东,他们可以要求在公司工作或持有股份,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的财务信息。
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第一、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有可能被认为不生效。第二、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如果发生争议时;一旦被认定为赠与会因为没有实际交付而变得可撤销,只有在最后认定为是夫妻财产约定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6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