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2023-02-18 18:20:22 2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自诉状(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递交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2.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证明您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证据材料。

特别提示:如果您明知道侵害人有两人以上,却只对其中部分人提起刑事自诉,那么在判决宣告后,您又对另一部分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法院不再受理。

4.(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状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类: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第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第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二、刑事自诉案件对方不出庭能判决吗

不可以,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只能是终止审判。被告方脱逃或其他情况无法参与诉讼程序的,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一旦被告人无法到庭,应当中止侦查或中止审理,一切诉讼关系(包括附带民事诉讼)都处在等待解决的状态中。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自诉 最新知识
针对刑事自诉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事自诉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