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要出具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七十一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一、行政处罚案底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虽然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但由于在治安处罚中,行政拘留是最严重的一种处罚。公安机关会向被处罚人宣告并送达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还会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如果是在外地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进行的处罚,其处罚裁决书要寄一份到受处罚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所以其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存档,当然也就会有案底存在。特别是对吸毒而行政拘留的人,只要使用身份证比如酒店住宿等,公安机关对其行踪都会很快掌握的。而这个记录不管多长时间都会存在。
但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只会在公安有案底,但不会记入你个人档案;行政处罚不可怕,交通违章罚款也有案底,也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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