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指出了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
颜江瑛说,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到的药品违法广告和信息分析,药品违法广告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许多广告未经批准进行宣传;第二,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
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处方药不允许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处方药只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确定的医学科学、药学科学期刊上进行发布。第三,有些广告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发布。第四,有用名人、公众人物、患者证明药品疗效的宣传。
同时,颜江瑛也介绍了药监局会从哪几个方面对药品广告进行监管:
第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把药品广告审查关,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建立了药品广告电子政务审批系统,实现了所有的药品广告在线审批,审批后的药品广告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第二,我们在对药品广告方面加强了监测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对近600份报纸和60家地市级的电视台进行监测,监测以后我们会把监测违法广告信息通过统计、分析处理,依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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