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丧失的法定事由
时间:2024-01-05 15:45:48 3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将丧失继承权。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或以欺诈、胁迫手段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的行为也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然而,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而受遗赠人有以上行为的,将丧失受遗赠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丧失的法定事由:探讨继承权的法律限制

继承丧失的法定事由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可能会被剥夺或丧失的情形。这些法定事由可以包括遗弃、剥夺行为、犯罪行为等。继承权作为一种法律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限制。探讨继承权的法律限制是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防止滥用继承权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法律限制的目的是确保继承权的行使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保护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因此,对继承丧失的法定事由进行探讨和研究,有助于完善继承制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等情况下,将丧失继承权。然而,如果继承人在前述行为中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宽恕或被列为继承人的情况下,将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若有上述行为,将丧失受遗赠权。探讨继承丧失的法定事由,有助于完善继承制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承丧失 最新知识
针对继承丧失的法定事由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继承丧失的法定事由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