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立案标准如下:致使当事人或者是其近亲属自残,从而导致其重伤或者精神失常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已经达到了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十五万元,但是间接经济损失七十五万元以上的;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符合立案的相关标准。
三、现行刑法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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