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终止告知函的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告知函的法律效力是如下:
1.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2.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合同终止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终止通知函的内容是如下:
1.合同的主要内容;
2.合同的履行情况;
3.终止事由;
4.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事项;
5.合同终止期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终止的通知可以撤销吗
合同终止的通知一般不可以撤销。通常情况下,合同终止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就生效了,不能撤销。撤销只能在通知到达前生效才能产生法律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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