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是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到期不履行支付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十年了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付抚养费时,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的途径有:(一)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二)起诉解决。(三)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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