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代理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
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
4、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一、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有什么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代理,是指被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直接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人。委托合同是一方委托别人处理某项事务,另一方接受委托协议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不同的代理制度一般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类型。委托合同只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无关。代理人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经济行为和简单的事实行为。
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范围包括: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被害人的监护人和亲友。
三、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在哪里?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两者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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