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无
三、办理流程
暂无流程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B区208、209。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72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8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