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即认定为青少年(未成年人)。
提起法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其中包括诉求原告与案件本身具有明确的利益关联性在内的诸多必要条件。
若涉及到青少年拖欠债务不予偿还的问题,倘若债权人坚信自身与该青少年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监护义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债权人是有权利对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起诉,并要求他们承担起还款的责任的。
然而,若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监护义务,债权人同样可以选择直接对青少年提起诉讼,但是这样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主要原因在于青少年并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代表他们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全文4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