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提出申请:1、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的保护措施(方案)2、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3、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有桥梁所在城市的市、县(县级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桥梁原设计单位参与的桥梁专家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二、办理材料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大厅咨询导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3)申请接收。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4)登记。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5)申请编号。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6)收件凭证。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大厅咨询导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3)申请接收。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4)登记。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5)申请编号。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6)收件凭证。无。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服务中心大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
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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