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子女断绝关系,与送养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一、孩子的亲生父母有权利要回被收养的孩子吗
孩子的亲生父母有权利要回被收养的孩子,根据《民法典》,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二、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三、哪些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2、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并且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全文5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