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结束合同效力终止,不需要额外处理。租赁期间届满退房或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债权债务终止合同失效,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可,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一、餐厅租赁合同到期之后有效吗
餐厅租赁合同到期后,一般租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变为了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当事人具备哪些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瑕疵担保。
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规定或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2)按约定正当使用租赁房屋。
(3)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逾期不返还的,出租人除有权要求承租人交付延期租金外,还有权要求承租人给付违约金。
三、合同期未满押金是否可以退
合同期间押金是否可以退,要看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租房合同没到期,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客租期未满退房或者转租时,房东可以直接扣除租客的押金,那么合同约定有效,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若在租赁合同上没有对押金有直接约定的,押金应退给租客。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押金的性质是对租赁房屋设施在租赁期间完好的保证金,如果在租赁期间房屋设施因租客损坏的,房东可以在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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