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灵活就业人员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劳社文〔2003〕318号)
五、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除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外,还应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提供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印制并签章确认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未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负责劳动保障工作的机构签章确认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
二、宁德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的办理流程
收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全面审查。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进行更正。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当场可以决定受理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能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窗口应出具收件通知书;同时,厅行政审批处(行政服务中心)应在收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即视为受理。
审查:
(一)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
(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五)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导则与标准;(六)是否符合相关区划及规划;(七)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等;(八)是否已处理好相关利益者的权益关系。
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许可的行政决定
三、宁德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的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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