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交通事故之中,车主并无能力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可试着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首先,若车主曾依照法律规定购买了保险,可尝试寻求保险公司理赔援助,若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偿,则可选择将相关责任人及保险公司一同诉诸于法律殿堂;
其次,也可考虑提起诉讼来向对方施压,请求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以此实现司法途径获得赔偿。
具体落实时,法院可以从被起诉方的财产中,对诸如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实施拍卖处分以补偿受损者损失。
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无可供执行之财产,法院将会暂停执行,直至当事人拥有还款能力或发现新的可执行财产后再续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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