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退房的质量问题有:
(一)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
(二)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三)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一、单方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
单方退房的情形具体如下:
1、催告后三个月内,买方延迟支付房款或者卖方延迟交付房屋,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符合约定的单方解除条件;
3、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
4、交付后的房屋出现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如何处理有瑕疵的情况
处理商品房有瑕疵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三、入住后发现房子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可以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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