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遭遇拖欠工资之问题,建议您前往就近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局内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反馈;亦可选择直接向该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按照法定标准全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款。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行政主管机构将有权督促用人单位按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以及其他应得的经济补偿待遇;
同时,如果获得的劳动报酬远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理当依法补足差额部分的工资给受雇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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