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户多宅的宅基地也将面临收回的可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农村奉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所以,在开展土地确权的时候,对于那些一户多宅的农户将不予确权,而且,多出的宅基地部分集体是有权利进行收回的。
2、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随着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一部分农民进城落了户,农村老家的老房子经久不收拾,久而久之便荒废掉,造成宅基地资源的浪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集体便可以对这种类型的废弃宅基地进行收回,不过需给予原有使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3、非法使用的宅基地将不予确权并将其收回现如今,在一部分的农村地区会出现非法使用宅基地的情况,宅基地只能用来盖房居住。如果在宅基地上建工厂等,对于非法使用的宅基地也将不予确权,而且还将面临强制收回其宅基地的使用权。
4、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宅基地也将不能确权并可能收回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只能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交易,所以,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宅基地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所以,在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将不予确权,且被集体收回。
5、面积超出规定使用面积者,也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众所周知,我国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是有要求的,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是不予确权的。而且,多出的面积在翻盖或者重新建房时,集体是有权利对多余的部分进行收回的。
6、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也将面临收回对村中五保户遗留宅基地,村集体可以进行收回。
7、农村发展需要、被政府征用的土地农村改革发展,必然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那么不少基础建设项目就牵涉到用地,比如修路、大型广场等,国家会依据规定与农民进行协商,给予补偿,然后依法收回宅基地。随着土地确权的推进,土地管理将会变得严格,以上的几类土地也将会面临回收,所以提醒一下各位农民朋友要按照规定使用土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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