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在厦门召开的第四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上,旨在促进在公司治理方面行业自律和经验交流的保险行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成立。
根据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程,该委员会将配合保监会展开保险公司治理现状评估,并参与制订自律性公司治理方面的基本原理和指引;参与立法论证,总结实践经验为监管部门制定政策和完善治理结构提供参考;促进监管政策在行业内落实等。
据了解,各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自动成为该专业委员会会员,范围涵盖了中资、外资,直保、再保,上市和非上市等各类保险公司。规程规定,该委员会将于每年3月1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向委员会代表大会报告。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介绍说,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治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治理框架基本健全,以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为基础,涵盖公司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的制度体系已经建立;股权结构得到了改善,近年来保监会对股东资质审查更加严格;董事会职能作用更加突出;内控体系逐步健全,内控水平不断提高;约束机制基本建立,问责机制逐步落实。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治理监管理念正在逐步成熟,监管目标更加明确、监管理念基本成熟,监管机制更加健全。
袁力认为,公司治理建设和监管应该形神兼备,下一步还将要求各保险公司根据新的要求对自身股权状况进行梳理,逐步建立董事问责机制,对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要追究管理层责任,改进独立董事提名机制,规范保险公司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
全文6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