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已满20周岁的子女可以独立生活,父母不必承担抚养义务。若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抚养费标准可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和父母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标准,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提高到百分之五十。若父母无固定收入,可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标准。
一、夫妻离婚,孩子已满20岁,无需判抚养权。父母只有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孩子已满20周岁,说明已经成年了,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了,但孩子是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孩子是已满20周岁的,并且可以独立生活,父母就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就不用判抚养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标准,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标准。
民法典抚养权规定
民法典抚养权规定明确了抚养权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父母的责任等。其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原则,抚养权归属于父母。在抚养权的归属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抚养权,而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受民法典的调整。
抚养权的行使方面,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子女自由行使抚养权。同时,父母也应当对子女进行教育,培养其独立生活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在抚养费的支付方面,父母应当根据子女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父母对子女有抚养费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相互平衡。
民法典抚养权规定旨在保障子女的权利和利益,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尊重子女的意愿,尽到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
夫妻离婚时,如孩子已满20周岁且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就不用承担抚养义务,也无需判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在离婚时,父母应尊重子女的意愿,根据子女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以保障子女的权利和利益,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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