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2006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案作出终裁。美国商务部认为,取消对中国新鲜大蒜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在可预见的合理期间内对美国国内产业的损害继续发生,继续按原税率征税。
2006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启动快速日落复审程序,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703200010、0703200020、0703200090、0710807060、0710809750、0711906000、2005909700。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