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但可以在收购前与债权人协商减少债务金额;原公司破产的,对双方都有利。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为维护收购公司的最大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收购公司的债务可以约定处理。如果发生外债,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按照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要如何来清偿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来履行,负责偿还。
公司合并前,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后,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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