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岩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申报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来历证明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龙岩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流程
1、受理
审查标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能当场手里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环节;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日转入受理环节。
2、决定
审查标准: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办理结果: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三、龙岩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收费情况
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张
四、龙岩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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