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结婚登记之前,夫妻一方所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结婚登记之前,夫妻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二人一起共同偿还贷款的,共同偿还贷款用的资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夫妻之间可以约定领证前买的房屋为共同财产。
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老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则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婚后所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双方也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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