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
离婚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按揭房产的分割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但是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则房产在离婚时一般归产权一方所有,并需要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房产是婚后按揭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对于双方结婚登记之后的财产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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