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一般是指,在夫妻双方离婚期间,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直到双方都已经考虑清楚后再做是否离婚的决定。目前离婚冷静期只是在政府机关之中实施。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只是在民法典中体现。离婚冷静期通常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开始计算的。
离婚冷静期为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受到离婚登记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三十日期满,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民政部门发离婚证,未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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