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民警通知去签字的这种情况一般就是被批捕了,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的时候,通常会要求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面签名或者按手印,但犯罪嫌疑人不签字也不影响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不签字,侦查人员会在笔录中记录清楚。
刑事拘留37天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被判刑,是否被采取拘留的措施并不会直接的影响到最终的量刑。
拘留的期限较短,一般不能够超过三十七天,除非有特别严重的情况,则可以延长一个月的拘留时间。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也会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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