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带孩子出国旅游,但是应当经过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同意。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因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也可以带孩子出外游玩,这属于行使探望权利的一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同时规定了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需要由父母双方协商。因此,如果想要带孩子出外游玩,甚至是出国游玩的话,不仅需要获得孩子的同意,还需要经过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同意。如果对方拒绝的话,建议不要擅自带走孩子,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的产生。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应注意: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不给付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和探视权一样吗?
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都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的一种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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