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参保大学生在济南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持卡住院登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济南医保网”),出院时只须结清个人自负部分即可离院。
无卡、丢卡、补卡期间住院可与市医保办居民医保处联系,电话开通无卡证明(联系电话:80698523),然后持身份证、学生证等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与持卡住院结算相同。
参保大学生一律持卡结算。本通知下发后,除在外地住院、本地非定点急症等情况外,市医保办不再接收在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现金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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