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怎么做
申请人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
受理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并给出受理通知书;
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做审核,通过之后给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送达申请人。
二、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设区的市级财政应当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补助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
第五条各级财政、地税、人事、民政、审计、工商、统计等行政部门和银行应协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第六条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审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三、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地点
受理地点:咸阳市玉泉路8号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3楼业务科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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