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带着户口簿可以检票进站。
一、单亲妈妈怎样给子女上户口
单亲妈妈给子女上户口的方式为:属于离异或者是丧偶的单亲妈妈的,需要带着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到派出所写证明来落户;属于非婚生育子女的单亲妈妈,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二、户口同城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出;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三、第一次办身份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第一次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常住人口登记表》,带有未成年信息的那一本,即能显示未成年和父母关系的, 申领人带着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未成年的半身照片, 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居民户口簿》;
6、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等;
7、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未成年的《出生证明》,未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
8、 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会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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