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争议纠纷的相关案件的诉讼周期通常在六个月上下浮动。依照法律规定,法院收到原告递交的起诉书后,会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若经过审查,认定该起诉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则需在七日之内依法予以立案受理。对于那些事实清晰明了且情节相对简洁、适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来说,所需的审判时间通常限定在三个月以内;而对于更为复杂的案件,则依据普通程序,需要在六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如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此项判决表示异议并提出上诉,那么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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