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在参保地备案,想要享受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就必须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在备案时需写清楚备案原因以及就医地点。在异地居住时间超过半年,可以进行异地就医长期备案。
若需要更换长期居住的省份,可再进行一次备案。不在异地长期居住的,需在异地就医的,可进行短期备案,但有短期备案只有当次有效,可多次办理。
在异地旅游,探亲期间,突发疾病,需在在外省就医的参保人,可进行紧急备案,但须提交入院复印件给个人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2、备案登记医院就医,参保人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以选择三所定点医院,参保人可在这三所定点医院中选择就诊医院。
3、持社保卡登记入院,参保人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出院之后可在医院异地结算窗口使用医保卡报销医疗费用。
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合作医疗,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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