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离婚登记和起诉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户口位于外地,而双方计划协议离婚,则双方可以在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一方想要起诉离婚,那应该在被告方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一方户口位于外地,而双方计划协议离婚,则双方可以在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一方想要起诉离婚,那应该在被告方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起诉流程:外地户口的离婚起诉地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离婚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而针对外地户口的离婚起诉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外地户口的离婚诉讼地点应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因此,在具体诉讼过程中,应先确定原告的经常居住地,若与住所地不同,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地户口的离婚诉讼地点应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如果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应先确定原告的经常居住地,若与住所地不同,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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