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医拒绝提供鉴定应该采取哪些行动处理
司法鉴定机构拒绝出结果的,当事人可以向司法局举报。
如果是法院委托,法院应当告知鉴定意见,当事人有权要求质证和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刑事,行政案件,人民法院需要告知当事人鉴定结论,当事人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否则违法,可以举报。
二、法医鉴定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法医鉴定程序有:
1.鉴定申请;
2.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期限为三日;
3.进行鉴定,包括自行鉴定和转件联合选定人员进行鉴定;
4.发出鉴定文书。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与技术方法,对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它相关物品、物质等进行检验、鉴别、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或检验结果的科学实证活动。
三、法医鉴定什么时候会中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医鉴定应当中止:
1.因存在技术障碍无法继续进行鉴定的;
2.需补充鉴定材料无法补充的;
3.委托鉴定单位书面要求中止鉴定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5.委托鉴定单位拒不履行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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