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吗
时间:2023-06-25 19:03:43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继续租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一、承租房有权继承吗承租房子有效吗

承租的房屋不存在继承,因为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对该房屋具有所有权。然而承租人对于承租的房屋是没有所有权的,所以不存在对承租房屋的继承。只是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一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承租该房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修改

按照法律规定,房东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

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租门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租门面注意事项是: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4、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5、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

6、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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