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作品上签名
这是保护您的艺术品免受版权侵犯的第一步。养成签署所有作品的习惯,最好是在完成年份。完成一幅作品后,您必须坚持签署您的作品。您可以谨慎地在作品角落里签名,或者让您的签名作为艺术品的一部分
2、做好图片记录
一张图片胜过千言万语,特别是如果有人声称您的作品是他们的。拥有您的艺术作品的数码记录将为您在版权侵权事件中省却很多麻烦,因为您可以在法庭上出示此记录。
3、考虑为图像添加水印
水印是放置在图像顶部的徽标或名称。水印将明确您作为图像所有者的身份,任何人都很难删除/更改此图片。最常用的是版权声明,最有名的是C符号(?),加上作品发布的年份,或缩写Copr。
4、提高风险意识
您创造了很多艺术作品,因此版权保护工作应重点放在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例如,您制作的作品更抽象或更概念化(因此更难以复制),那么您的版权被侵害风险将大幅降低。但是,如果您的作品包含可能被借用或复制的实物或角色,或者如果您创作的形象非常具有标识性或具有很高的市场吸引力,那么您应该始终使用上述步骤来保护它们。
第一,二者对控制访问技术措施均采取严格的保护方式,不但禁止为规避行为人提供规避装置、设施、服务等帮助性的行为,而且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行为本身。
第二,二者均规定,对控制访问技术措施的保护将不受合理使用的限制。
这就意味着,任何以合理使用为目的而进行规避控制访问技术措施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合理使用是不能构成未经授权获得作品这一行为的抗辩的,因此规避技术措施以获得作品的行为应予以制止。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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