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拆迁能否公证?
二手房拆迁可以公证。当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供相应的公证材料,由公证机关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申请,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委托、申报、赠与、遗嘱的公证申请,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按照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公证的资格和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含义是否明确,签名、盖章是否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书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遇有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核实有关情况时,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经理应当提交代理资格证书(或管理权证书)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表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或其他代理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四)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通知、建设条例和方案;(五)房屋产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被拆迁人及其复印件;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全文6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