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切了解房地产所有权的归属之后,购房者有必要尽全力联合其他业主,以获取最大化的法律援助。
首先,倘若所购置的房产项目仅仅面临着“烂尾楼”的潜在风险,那么购房者可以考虑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倘若开发商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顺利完成后续建设工程,那么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将会降至最低。
其次,若开发商由于无法偿还债务而陷入破产境地,导致房产项目陷入“烂尾楼”的困境,那么购房者切勿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不仅无法收回购房款项,反而只能收到收据或者欠条。此时,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从买卖关系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开发商最终因无力偿还债务而被迫宣告破产,其资产将被法院进行拍卖,根据破产法中关于偿债顺序的相关规定,消费者相较于普通债权人而言,更易优先获得开发商的补偿款项(尤其是那些已经通过预购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消费者)。
此外,当决定向开发商提起诉讼时,全体业主务必保持团结一致。如果部分业主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并成功胜诉,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然而还有一些业主由于等待开发商完工而未及时采取行动,那么他们可能会错失获得赔偿的机会。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购房者还可以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毕竟政府部门总不会坐视不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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