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让开发商全额退回所购房产的款项,通常有三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直接对话并展开协商。尽管开发商如同其他企业一样,并不总是遵循法律法规或道德准则,但在处理纠纷时,他们仍有可能愿意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期达到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次,您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然而,投诉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策略,即必须具备充分的理由。商品房销售主要分为预售和现售两种形式,而这两种销售模式分别对应着不同的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因此,作为购房者,您应该尽可能地熟悉并理解这些规定。只有在开发商确实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投诉才有可能对其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您还可以考虑采取司法诉讼的手段。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所建立的合同关系,无论是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还是仅仅进行了网上签约,都属于合同关系的范畴。因此,在因解除合同引发的纠纷中,购房者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便有望获得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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