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物出资的条件是什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使用实物出资。一般来说,可以用于投资的实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或者特征:
1。可用于现金投资的标的物,必须能够公允地评估折价并转换为现金。这是因为现金投资的对价是股份或投资额。不能转换为现金的,不能作为股份支付,也不能确定其在总资本中的比例。
2。实物可以依法转让。股东以其对被投资财产的所有权为代价取得该财产,并将该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因此,股东向公司出资的财产必须具有财产权的可转让性,使被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公司独立享有被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实物应当对被投资单位有利,即实物能够满足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为被投资单位带来实用价值。在我国公司登记实践中,公司登记管理部门对公司登记的有用性作了严格的规定。如《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第四条规定,股东将其所持股份转换为实物股份的,其出资应当直接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包括厂房,办公楼、设备设施、机器、仓库等运输工具和生产资料。股东以章程形式出资,不能用于所设立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外方出资的实物必须是合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因此,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东西一般不适合投资。因《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实物没有担保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也就是说,股票以实物计价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是不可收回的,应当由公司控制。因此,设立担保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2。实物出资所需资料实物出资和无形资产验资所需资料如下:。设立企业的申请报告和审批机关(需经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的批准文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委派文件、委托代理文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4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5。投入资本清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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