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22:37:23 2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北京市劳动局京劳险发〔1996〕255号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根据《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6年第1号令)精神,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制定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

北京市劳动局京劳险发〔1996〕255号

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根据《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6年第1号令)精神,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制定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特通知如下:

一、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63元。

二、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最低标准为202元。

三、按京合总字〔1983〕008号文件办理退养,并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退养人员及按京劳险发字〔1988〕550号文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临时工养老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为170元。

四、按〔79〕市劳险字第173号和京劳办发字〔1993〕451号文件规定办理养老,按月发给生活费的农转工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

五、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包含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放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按月领取的退养生活费,养老生活补助费和生活费,以及正常调整制度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各项价格补贴、生活补贴。

六、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列支。

七、本通知自1996年10月起,在《关于北京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199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劳险发〔1996〕162号)实施后执行。

全文7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退休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