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不可以行政复议。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中不能调解有哪些情况
不能调解交通事故不得调解的情形有:
1、与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2、当事司机酒驾或毒驾;
3、双方对事故原因和归属有争议;
4、损坏公共设施的事故;
5、单方事故;
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
7、事故有人员伤亡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n(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n(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n(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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