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交通事故中的当事方对于其所应承担的责任程度存在异议,且该争议已经错过了正式的复议期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唯一合理的选择便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形对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判断。
最终的责任判定均将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而生效。
通常来说,交通事故责任的审查、复议以及修改的时效均为3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全文3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