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购房合同要准备什么材料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1)香港地区: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
(2)澳门地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
(3)台湾地区: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后由海基会将副本寄送深圳市公证员协会,当事人凭正本前往深圳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盖章;
(4)外国: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内容要注意什么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
4、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6、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何时转移给购房者?房地产的风险责任,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即购房者);但转让当事人约定自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的,从其约定。大多数的购房者会选择使用在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
7、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8、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1)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4)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是境外人士,交易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经过公证,此时合同方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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