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提供以下证件(明)之一的,均可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1、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2、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明)。3、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明)。4、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明)。
外地户口可以在北京办港澳通行证吗
外地户口可以在北京办港澳通行证。属于下列人群的可以在北京办理护照:
1.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人员;
2.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3.在京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人员;
4.北京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以上人员可直接在北京办理护照。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须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应邀赴台除外),预申请通过初审后在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本人持网上预受理号码、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受理大厅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进行网上预约申请的,现场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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