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标需承担的责任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1、行政责任,投标人之间存在陪标等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投标单位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民事责任,存在陪标等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给别人陪标属于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犯法的行为。
一、招标的方式有以下: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有以下: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2、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总之陪标需承担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招标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其中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是不宜公开招标、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
陪标违法吗
一、陪标违法吗
1、陪标行为是违法的。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所以即便招标方已经有了意向单位,还要至少邀请三家参与投标,往往为了能够确定无疑的投中标底,这三家都会由中标单位来定,甚至连标书都由他们统一制作,封标时到三家单位盖好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二、招标方式分为哪几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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