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刚出生的小孩可以送福利院吗
不可以,有在监护人因生活困难而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送往政府开办的相关福利院。
不是因为特殊情况不要把孩子送往儿童福利院。
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送到福利院就是遗弃罪了,必须是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送养。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儿童福利院收容儿童的主要条件: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还可以根据条件自费收养在家中实在无力照管的残疾婴幼儿。
二、把孩子生下来送给别人养可以吗
父母把孩子生下来后能否送给别人养育,要视情况而定:
1、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需注意: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生父母患有疾病或者经济特别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
(2)未成年子女的生父母均在世的,必须共同送养未成年子女;如果有一方下落不明,则可以由另一方单方送养;
(3)如果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死亡,另一方想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以要求抚养未成年人。死亡一方的父母享有优先抚养权,只要他们愿意并且有能力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那么另一方就不可以将未成年子女送养;
(4)收养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送养应该征得其同意。如果未成年人不同意的,则不能将其送养。
3、送养不可以成为逃避计划生育的方式。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则送养子女后不可以再生育孩子。但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确实是因为送养当时没有能力抚养,但后来父母身体康复或者经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了抚养子女的能力,因而想再生养一个孩子,则可以再生养一个。
父母把孩子生下来后送给别人养育,如果有下列情况是可以的:
1、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是丧失了父母的孤儿;
2、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例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确实无法抚养孩子的。
没有上述情况而把孩子送给别人养可能会构成遗弃罪,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伙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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