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购买后如何赔偿?
时间:2023-07-01 04:20:20 4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社保工伤的赔偿包括:

1、买了社保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生活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依照具体的受伤情况确定是否享有;

2、如果构成了伤残等级,则会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工伤医疗费用的垫付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的处理部门有: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在哪查社保买了几年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社保买了几年:

1、可以携带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去所在地社保局查询,代办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与被查询人的身份证;

2、可以自主在网上查询或拨打12333,通过语音客服或人工客服查询到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社保应缴费年限:

1、在社保当中包含有5种保险,所以险种不同对应的缴费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在社保当中的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没有年限要求的,基本上只要能够一直交,那就可以一直享受到保障,所以并没有要交多少年就不用交的说法;

2、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则最少需要缴纳15年,只有这样才能够在退休以后享受到养老金。当然医疗保险也是有缴费年限要求的,对于女性来说,在退休以前交满20年,男性在退休以前交满25年,就可以享受到终身医保待遇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中国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中国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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